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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2018-10-24 21:04:22

云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云南省教育厅对《云南省审计厅关于云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报告》(云审派决〔201854号)提出问题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放管服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审计意见,省教育厅对民族学校认定备案中有关审核认定事项认真开展纠正工作。鉴于民族学校认定备案事项中除涉及其他层级民族学校备案外,还包含省定民族中小学审核和更名认定工作,经多次沟通,省政府审改办建议暂不对民族学校认定备案事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延伸审计发现昭通市鲁甸县教育局未公布权力责任清单及民办学校权力责任清单中包含审核同意事项问题,鲁甸县教育局在审计期间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权力责任清单,并对民办学校招生简、广告及修改章程备案4项备案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调整,取消了有关审核和同意备案决定的事项。

二、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省招考院存在发放本单位人员劳务费不规范的问题

省招考院承担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均为绝密级和机密级,政策性强、责任重、压力大、涉及面广,且绝大多数工作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开展。根据审计厅意见,省招考院今后将严格按照2017年制定的《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教育考试招生劳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在职在编职工仅发放参与全封闭入命题、试卷监印保管工作环节的劳务费,在职在编人员参与招生考试其他环节工作,虽然在工作日8小时以外以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也不得发放任何费用。

今后工作中,将督促省招考院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项目劳务费发放办法,严格控制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严格控制人员范围,并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和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检查。

(二)省招考院违规报销非本单位人员住宿费196,660.00

经省招考院核实,196,660.00元住宿费中:188,635.00元为2017年各项考试接卷送卷、高考考务培训会等住宿费,以及普高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查、普高及中职封闭招生录取等工作抽调地州招办人员住宿费; 8,025.00元为接待外省招生组成员在昆的住宿费,由于无接待公函违规将此费用合并到2017年高考考务培训会住宿费中报销,该笔费用已于2018523日追回并上缴财政国库。

在今后工作中,省招考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差旅、培训、会议、接待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省招考院未上缴清退违规发放的劳务费197,282.50

20178月,省招考院收回以前年度违规发放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务费197,282.50 ,记入往来款,未上缴相关部门。省教育厅收到审计决定后,及时督促省招考院办理缴款手续,已于2018613日上缴财政国库。

(四)省电教馆违规购买31人意外保险12,710.00

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财金〔200488)有关规定,省电教馆为在编的27人和经省人社厅批准的编外聘用在职4人购买了具有风险补偿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在差旅费报销中不再报销任何交通意外保险。购买该险的原因,一是为驻村工作队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二是由于省电教馆人员到省外出差、到州市县学校进行设备验收、检查指导工作、外出拍摄及搬运设备较为频繁,本着节约经费的考虑,购买了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11,160.00元,附加意外伤害团体收入保障保险310.00元,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1,240.00元。

根据审计厅要求,省教育厅督促省电教馆退回为个人超范围购买保险的1,550.00元费用,今后将杜绝此类问题产生。

三、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省招考院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维护费和服务器租用及维护费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由省教育厅基教处于2012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2015年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业务从省教育厅基教处移到省招考院后,系统一并转归省招考院使用。省招考院继续使用该系统必须按年支付维护费用,但并未对该系统进行再次开发和升级,因此未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省招考院从2018年开始已经对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维护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手续,目前该系统维护费用已经进入政府采购网单一来源公示阶段。省招考院下一步将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规办事。

四、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省教育厅机关和省招考院在往来款中核算收入、支出的问题。

根据审计意见,省教育厅机关财务在审计期间已及时整改,调整清理往来款项,将截止2018430日往来款余额调入其他收入科目。省招考院取消水电及电话费在往来款中核算,并按要求进一步规范核算行为。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教育厅按照审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加快组织厅机关立体车库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已于201810月办理完成财务、建设工程等相关竣工决算手续

六、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2017年汇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的年初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决算报表反映的年末结转结余不符251.22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预算单位交回财政厅历年存量资金和调整以前年度账务处理错误。按照省财政厅决算审核要求,调整云南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等9家单位期初数,2017年决算报表中如实反映。

(二2017年汇总决算(草案)报表反映的年初预算数与部门预算批复数不符60,137.84万元,主要原因为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等18家预算单位填报错误,将调整预算数中的中央省级专项误填为年初预算。20182决算上报前已进行修改和调整,2017年决算汇总年初预算数已与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数一致。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对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装备中心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和管理,勤工俭学工作管理,以及为全省基础教育服务的任务工作。目前财政的差额拨款无法保证全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加之“农村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实施使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不断增加,资金缺口较大。

2016年至2017年间,装备中心的主要存款来源为:其他业务收入、项目保证金、项目款和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存款共产生活期利息507.45万元。装备中心开设个一般存款户,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初期曾向省财政厅申请开设专户核算,但财政厅回复每年资金数额及项目总资金数额不确定,暂不建议开设。项目资金和装备中心的自有资金合并在一般存款户中管理,难以区分活期利息归属来源。2016年至2017年间,装备中心收到州市汇来项目资金188,419.62万元,支付各厂家货款190,433.13万元,超出收到款项的金额2,013.51万元。

另外,省教育立体车库的建设于2014年立项批准,批复建设资金4,983万元,但财政安排预算仅2,100万元,其余要求省教育厅自筹,因此,通过事业单位筹集。原办公大楼配电室、发动机房的老化改造等也因财政无法安排专项资金,而从事业单位收入中筹资解决,以维持办公大楼的正常运行。

装备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账户利息收入的核算管理,省教育厅也将进一步监督指导装备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通过审计促使省教育厅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政策法规,加强了对政策和风险的认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今后,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各业务处室和财务部门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审计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使全厅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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