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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工委、省文明办启动评选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

2017-08-20 18:29:35

日前,省关工委、省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评选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是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25周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更好动员和组织广大五老关爱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省关工委、省文明办拟于10月上旬召开“纪念省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全省关心下一代“最美五老”。
  《通知》指出,评选范围主要是各市、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省直单位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奖项设立分三类,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全省关心下一代“最美五老”、“最美五老”提名奖。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老同志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五老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创新;党政领导重视,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模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近五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等问题。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是: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思想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有创新精神,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五年以上。全省关心下一代“最美五老”和全省关心下一代“最美五老”提名奖,各市各单位推荐人选前期已上报省关工委,评选工作正在进行,待评选结果产生后将在省关工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通知》强调,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被推荐集体和个人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产生,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须经所在地方关工委、文明办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拟表彰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地市级关工委不参加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各级关工委机关专职干部的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总数的15%。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市关工委、文明办将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上报省关工委之前,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关工委要加强对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筛选,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要抓住时机加大宣传力度,把这次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弘扬“五老精神”的过程,作为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过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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